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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组织开展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结合我省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高企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1年我省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申报模块开放申报时间自2021年4月16日起。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
系统注册登录篇
一、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
(一)首次申报认定的企业。
企业须分别按顺序先后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html/zxbl/)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入口和“省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完成注册审核并激活账号。
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企业须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上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按网站的操作指引完成实名制认证,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入口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完善企业信息并获取系统注册号。
↓↓↓1.无账号企业先进行账号注册
2.选择对应模块登录
3.填写账号信息、法人信息、主代办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获得系统注册号。
(二)有账号企业可直接进入“国家高企工作网”、“省阳光政务平台”
曾申请认定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可沿用“国家高企工作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登录后须及时更新“国家高企工作网”、“省阳光政务平台”上的企业注册信息。
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应先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口(https://fuwu.most.gov.cn/html/zxbl/),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
二、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
首次申报认定的企业↓↓↓
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后,须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再次注册。新注册单位默认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登录账号,企业注册时需准确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每家企业只能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一个账号。
4.进入注册入口
5.通过申报单位进行注册
(务必记得勾选相关协议才可进行下一步!!!)
6. 填写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下拉框选择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进行填写
7. 单位注册查重检测
提示:显示已注册的企业请直接使用账号密码登录,有多个账号的企业请主动上报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删除,以免影响申报。
8. 填写单位注册账号信息
9. 填写单位注册基本信息
*号位置请仔细填写
10. 完善信息并提交部门审查
系统填报篇
11.企业只需在“省阳光政务平台”登录填报高企认定申报资料,填报前通过阳光政务平台获取“国家高企工作网”上的企业名称和注册号。
提示:↓↓↓该步骤是为正确匹配国家网企业信息,并对税务数据比对进行授权。
自动获取国家网信息的依据是统一信用代码,请企业确保阳光平台与国家网上的统一信用代码一致!!!
另,到期重新认定的企业需同时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完成高企年报填报!!!
12.填写完善单位基本信息。
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省阳光政务平台”,在“系统管理—单位信息管理”功能菜单下,填写完善单位的基本信息、单位融资信息等,注意*位置的信息填写~
13.填写申请书。
在“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模块,按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
14.1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填报
该模块填写股权结构、风险投资、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
14.2企业主要指标情况表填报
更名情况、主次营技术领域等信息均需填写,部分信息系统将自动填报。
14.3有效知识产权填报及导入情况
和主营业务相关性强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填报排序靠前!
请记得使用有效期内的授权知识产权信息
14.4企业人力资源情况
其中包含总体情况:临时、兼聘、留学人员数等,奖励情况,人员结构情况:学历、职称,月均职工总数(所报职工总数与企业以上4个月平均职工数不一致,需进行说明),上传佐证材料。
填报界面对各类人员均做了情况说明及计算方式,请留意查看!
需以非加密PDF格式的文件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要超过5M、上传个税或社保截图。
14.5企业研发活动
研发活动名称、技术领域、关联知识产权、研发经费预算等信息均需填写。
提示:因该模块需读取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信息,建议在填写知识产权模块后再填写该部分!
附件上传请按如下要求的顺序,将附件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1.立项报告、验收报告(已验收项目)或中期报告。
14.6企业年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
企业需按年度分别进行填写,并于页面下方填写出具审计报告事务所的相关信息,上传专项审计报告。(1、必须上传整本完整的审计报告扫描件,且包括首页报备页。2、审计报告需要签名和盖章的地方一定要签名盖章。3、建议在上传的审计报告中附上注师协会系统中的注师人员名单截图。)
企业在填写时应注意上方提示框内所说的逻辑关系~
14.7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填报
点击添加填写“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名称、技术来源、产品特征、技术指标、技术关键词等”相关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专审报告。
14.8 成果转化填报
企业应在该部分,填写科技成果名称、成果来源、转化形式、成果类型、转化结果、关联PS等相关信息。
企业应注意该部分应和知识产权方面形成相应的逻辑线条哦~
14.9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填报
企业应尽量阐述如下方面:知识产权对企业竞争力作用、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管理组织情况、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管理与科技人员情况。
14.10.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企业应将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情况进行阐述,并对相关方面进行勾选,上传附件佐证材料。
14.11企业成长性情况
需填写近三年企业净资产、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单位均为万元),并对审计机构信息进行确认填报。
提示:
1、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必须上传整本完整的审计报告扫描件)
2、2018~202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若企业填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不一致,请上传说明材料。)
提示:在页面底部点击下载《财务数据比对差异说明(模板)》,对数据不一致情况进行说明(研发费用、净资产、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上一年度总收入、从业人数、职工缴纳社保平均人数情况差异说明,无差异部分则可直接删除)
14.12附件上传
资料应围绕以下方面进行准备(包括但不限于):
1.登记证件: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营业执照)。
2.人员:
上一年度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个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或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加盖企业公章),本企业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3.企业所得税:
2018~202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中介机构:
(1)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2018~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2)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企业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鉴证的2018~2020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经营不足3年的企业,按实际年度出具审计报告)和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5.研发活动:
研究开发活动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项目立项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等。
6.知识产权:
有效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企业以前年度认定高企时所填报使用的Ⅱ类知识产权,不能再次填报。
7.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8.研发组织管理水平:
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材料。
9.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材料:产品检测或测试报告、产品的核心技术先进性、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注:出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在专项审计报告后。
温馨提示篇
1.企业请务必核对税务数据。企业需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税务数据使用授权书》,并比对高企认定申报财务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差异,如数据不一致应上传《财务数据比对差异说明》。
记得下载差异说明模板。
2.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千万记得优先填报科小。
3.到期重新认定的企业需同时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完成高企年报填报。
4.无论是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还是省阳光政务平台,如存在多个账号,请记得联系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删除!
提示:2018年认定的高企,今年需要重新认定的这里看↓↓↓
如果企业需要做高企更名,请在高企认定申请提交前完成更名流程(完成公告),确保企业以最新的名字(国家网系统名称和阳光平台名称一致且最新)进行高企认定申请!!!
对于已有数字签名的企业,鼓励使用数字签名提交高企认定申报,其他企业可自愿申请数字签名办理高企认定申报。
→操作指引请直接戳此处←
再次强调下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注意事项!!!
一、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账号,已在原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过的单位仍沿用原系统的登录账号和密码。
二、为确保单位账号的唯一性,用户注册时,省阳光政务平台将根据注册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平台内已有数据进行比对,进行自动查重检测。若发现单位已注册,系统将显示无需再次注册的提示信息。
三、注册时填写的单位名称要求与单位公章一致。如需修改单位名称,需通过单位名称、银行帐号变更功能向直接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其审批通过生效。
四、申请单位通过省阳光政务平台“单位注册”功能,填写提交单位基本证明材料,按属地原则(根据单位注册地)选择直属主管部门进行账号注册。
五、新注册用户默认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登录账号,可在完成注册后登录平台修改。
六、申报单位获得单位账号后,在进行高企申报前,需填写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并提交主管单位审核。如单位有融资需求,需填写单位融资信息。
七、忘记密码可直接使用省阳关政务平台首页的“忘记密码”功能,通过单位管理员的邮箱验证或手机验证的方式重新设置密码。
政策原文链接:
1.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2.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2021年申报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注册入口(请复制到浏览器打开该网址):
1.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入口(网址:https://fuwu.most.gov.cn/html/)
2.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
填报入口:
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